自从2019年工资、薪金所得计入综合所得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税务筹划税收政策的税收政策背景与需要解决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变化,且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的“年终奖陷阱”现象破坏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制结构。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角度出发,未来可以考虑取消该优惠政策。但在当前形势下,取消年终奖优惠政策将对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和国际人才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而有必要在短期中保持该政策的延续性。
个人税务筹划税收政策包括基于理性纳税人的假设,通过构建税制模拟模型,证明并测算出不同收入水平纳税人的最优年终奖金额,在此基础上研究取消该政策对纳税人税负产生的结构性影响,并进一步分析其对我国收入分配状况和国际人才竞争力的冲击。
研究发现取消年终奖优惠政策会导致年收入9.6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税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税额来看,收入水平越高的纳税人,应纳税额增加的金额越大,最高可达103410元。从增负率来看,年收入在10—5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增加最明显,增负率大多在30%以上,最高可达116.67%;之后增负率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而降低。
纳税人税负的结构性变化将进一步对我国的收入分配状况与国际人才竞争产生影响。在收入分配方面,取消年终奖优惠政策将缩小我国居民整体的收入分配差距,使税后收入基尼系数下降0.78%,可以使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增强40%左右;但同时也加大了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的税负差异,恶化了中高收入阶层内部的收入分配状况。
在国际人才竞争方面,我国45%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与OECD国家相比已然处于高位。若不考虑其他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年薪100万美元的高水平人才在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比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高6.11个百分点,比美国高7.03个百分点;取消年终奖优惠政策将使其税负上升约1.5个百分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国际税制竞争力进一步下降,不利于我国吸引高水平人才。